李易庄子晚上刚吃饭,晌午都两点半了才吃,晚饭向后顺延。
今天杀了一口大肥猪和一只羊。
李易亲自用铁锹在两个大锅里制作的红烧肉,新来的鸡下的蛋煮住来,剥皮和油炸豆泡跟红烧肉焖上。
羊骨头用来做汤,小米饭主食。
大家刚吃上,李隆基带媳妇儿来了。
还有一大群护卫,明目张胆地显露身份。
当然,他们没穿羽林军的服装,也没有千牛卫的服装。
看上去很强,属于护卫。
“易弟,先别吃,我和你嫂嫂来了。”李隆基朝李易喊。
李易赶紧放下筷子,行礼:“嫂嫂好。”
“不用这么多礼,我跟……三郎过来吃饭,他说你家饭菜好,烤串好吃。”王皇后依旧是那么活泼。
李易扭头对两个宫女和两个太监吩咐:“去穿串,会穿是吧?愣着作甚?这是我三哥和我嫂嫂。”
四个人整齐地一哆嗦,不敢有任何额外的表情,低头去穿串。
李易摇摇头:“宫里来的,高将军留下的人,平时看着挺机灵的,今天估计是累了。”
他对李隆基和王皇后解释情况。
“是呢,叔叔,今天我和三郎在你这住哦。”王皇后笑着说。
“行,没问题,我让人给你们拿新的被褥和枕头。”
李易不反对,因为吃完饭,根本回不去长安。
王皇后背着手,一跳一跳的,看别人吃饭:“大家吃的是什么呀?哇,香!”
红烧肉的味道就是那么迷人,小娃娃吃得一脸油,脑袋都快埋进碗里了。
“嫂嫂,这是红烧肉焖蛋,其实要是有鹌鹑蛋就更好了。加上油豆泡,豆泡……”李易介绍。
不等他说完,李隆基出声:“易弟,你换另一个说法,就是那天……吃车前草。”
李易点头,表示懂了,深吸口气,声音低沉。
“猪,自古以来便是人们最常食用的家畜,而红烧肉,是专门选择猪身上肥瘦相间的部位。”
“这里的油脂和肌肉层次分明时,又带着独特的大理石花纹,我们称呼它为五花三层肉。”
“在烹饪前,须把它切成一寸宽窄的肉条,烧一大灶,无须焯水,一块块肉在锅中慢慢煎时,油脂的芬芳便不可避免地飘散出来。”
“一种自然的味道,从茹毛饮血到农耕火种的过度里,人们已经学会了怎样吃到更美味的肉。”
“当脂肪中的油被煎出来,顺着锅壁逐渐开散,展露出的是食材的本质……”
“炒糖,是个技术活儿,糖融化又逐渐变色的过程中,火候的掌控从来要放在第一位……”
“如果说大火的炙烤可以带来视觉上的享受,那么温火的慢炖必然给予人们嗅觉上的惊喜……”
“油汪汪的红烧肉在锅盖掀起的那一刻,已经注定了它作为美食的结局……”
“肥而不腻、瘦而不柴,唇齿留香,仅仅是红烧肉最基本的特征,当你慢慢咀嚼,你会发现你的口水总会忍不住分泌,那是人体被动的反馈……”
“口水混合着油脂,顺喉咙而下,滑嫩的触感里又有着浓郁的香气,吃一口米饭,让米粒与细碎的肉混合,美妙……”
李易配合三哥说,一扭头,发现嫂嫂抢了不知道是谁的筷子,已经吃上了。
“嫂嫂,一会儿咱们吃烤串。”李易赶紧劝,别吃了,人家孩子都快哭了。
“好吃好吃。”王皇后不舍地放下筷子,摸摸被抢了筷子的孩子的头:“叔叔给他加个菜。”
“是,嫂嫂。”李易答应,对孩子说:“给你切块酱羊肝。”
孩子使劲点头,要继续把筷子给王皇后的样子。
意思是你吃吧,都吃了,然后我就有更多的好东西。
“好吃吗?”李隆基也谗啊。
他发现这个易弟只要一说吃的,用那个语气,就让人想吃。
王皇后在那一下一下点脑袋:“好吃,不腥不臭。”
“易弟为何?”李隆基知道猪肉不怎么好吃,还有股骚味。
“上次说过,浸泡,用盐腌制,把肉中多余的水渍出来。再放一点酒就行了。”
李易给出答案,猪没有劁的时候,激素就有味道。
劁猪这个技术早就有,但掌握的人却不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