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卢你好好的抖什么?这风暖洋洋的,太阳也还没落,不冷啊!”
三月下旬,龟兹城以西二十余里外的荒原,三十余名汉军吏士都骑着马,排成三排立于道路上。
任弘在最前方,韩敢当在其侧面擎旗帜,后面却传来众人的戏谑之声。
“他害怕乌孙人。”赵汉儿话虽不多,却总能在最关键时刻补刀,这下,卢九舌表情更难受了。
“哈哈哈哈,差点忘了,一年前,老卢可是在垄城被乌孙女野人上过的。”
“都别闹了!”
一向和蔼的任弘,难得板着脸训斥了手下们。
“此行不比往常,事关大汉与乌孙之盟,待会在乌孙人面前,可不要乱说话,更不可与之起冲突。”
手下们收了笑容,齐声道:
“诺,任谒者!”
“谒者”两字被他们拉得老长,这是任弘得的新职务,和侍郎一样,依然归郎中令管,属于朝官近臣,秩比六百石,任弘又升了两级。
任弘面上严肃,心里却暗暗嘀咕:“不过我听说,谒者对仪表品德要求极高,不但要求孝廉出身,还优先选美须大音,容貌威严,通晓宾赞礼仪者,我这点小胡须也不浓啊。”
他摸摸故意留了显得成熟的一点短须,遐想连篇:
“是因为我容貌太俊了,破格任用?”
这当然是开玩笑,应该是傅介子给朝廷去信陈述任弘在鄯善、铁门的功劳,极力推荐的缘故吧。
想到这,任弘对傅介子三月又三月的怨气也消了,老领导对自己还是不错的。
而这谒者除了在朝中司仪宾赞外,还常担负一项任务,那就是出使、护送。
太中大夫为正使,谒者为副使,这是汉朝出使外国的组合之一,汉文帝元年,以陆贾为首,出使南越的使团,就是这搭配。
这次亦然,任弘虽为使者,却没资格持节,因为他的任务比较简单,不需要纵横睥睨,只用护送乌孙使者平安去到长安。
“看来老傅没骗我,这差事看上去是挺轻松的,回去以后积功又能升一级。”
距离接到朝廷的使命已有几天,加上任弘,一共三十六名吏士,来到距离轮台城200多汉里的地方等待——之所以来这么远,除了朝廷上下视龟兹为无物外,也为了万无一失。尽管日逐王的大部队被堵死在铁门,但斥候小队翻天山过来也不是不可能。
此地坐落于却勒塔格山南麓盐水沟沟口,在汉军吏士们背后,是一片荒芜的冲击台地,上面屹立着一座高大的烽燧。
这里是多年前,李广利伐大宛时修筑的哨点,用来接应后续部队。其颜色赤红犹如火焰,足有六汉丈高,也就是十三四米,真是蔚为壮观,十里外都能看到,是显而易见的地标,也是汉乌约定汇合的地点。
乌孙人的前哨已于早上来接头,说今日傍晚必至。于是任弘便将脏兮兮的吏士们打发去旁边的河水里洗了个澡,叫他们穿上干净的青色禅衣,外披绛色袍,头上戴着黑色平上帻。
大伙都很兴奋,因为觉得长达一年的西域之旅,就要结束了,他们接了乌孙人便可踏上归途。来时说不破楼兰终不还,如今楼兰已破许久,也是时候归去了。
任弘则头戴赤色武冠,套着鱼鳞襦甲,腰挂一把卌炼环刀,抚摸着萝卜的鬃毛,目视前方。
终于,在太阳渐渐偏西的时候,烽燧上的人给出了信号:
“任君,远处有人来了!”
任弘让大嗓门的韩敢当替自己吼:“多少人?”
“数十!速度很快,有车有骑。”
“他们打着什么旗?”
“不是龟兹人的龙马旗。”
“是狼头旗!”
这时候,任弘也望见远方路面上,出现了一面黑底白纹的狼头旗。
那不是史塔克。
而是乌孙人的旗帜。
任弘知道,匈奴崇尚的是鹰,但乌孙人,确实是狼图腾的民族。
这跟乌孙的中兴之主猎骄靡有关,一百多年前乌孙与月氏都居住在祁连敦煌间,后来月氏强盛,击破乌孙,杀死乌孙王难兜靡。乌孙部落四散,或钻进魔鬼城成了沙民,或投奔匈奴。
乌孙王子猎骄靡刚刚诞生,在月氏追杀时被遗落在草原上,等乌孙人回来以为猎骄靡已死时,却看到了令人惊异的一幕:
有只苍色母狼正在给猎骄靡喂奶,另外还有黑色乌鸦叼着肉在一旁飞翔。
这简直是罗马建城传说的翻版啊,任弘是不太信,但匈奴人却信了。
乌孙人将此事讲给匈奴冒顿单于听后,冒顿异之,遂将猎骄靡收为养子,帮他恢复了乌孙部落。
后来猎骄靡为匈奴西击月氏,报了父仇,并滞留在伊犁河谷,吸纳月氏、塞人加入,向中亚的七河地区扩张,造就了现在强大的乌孙。
眼看乌孙人终于来了,大伙纷纷在马上坐直了身子。
“咦,怎么还有一面汉旗?”
眼尖的赵汉儿发现,除了打头的一面苍狼旗外,乌孙人的队伍末尾,竟还有一面赤黄色的汉旗,这是几个意思?
不等他们细想,车骑驰骋来得很快,不一会,乌孙使团便驰骋到了面前。
最先抵达的是十多名典型的游牧战士,他们头戴护盖两耳的尖顶皮革帽,又高又尖,穿着皮裤和高帮靴,胯下高大骏马,个个都装备斯基泰弓,弓套和箭袋装饰得很精美。亦有战斧、矛、剑等武器,身着皮甲胄,上面还缝着兽骨或马蹄制成的硬片。
若非他们的长相,汉军将士定会以为这是匈奴人来了。
任弘放目望去,在尖皮帽下的脸庞是多种多样的,有赤发碧眼的典型乌孙人、塞人,也有介于东西方容貌的月氏种。总之,与赵汉儿那种典型的圆脸杏目完全不同。
更夸张的是,还有几个头发火红的乌孙女人,亦是全副武装,面貌凶恶,看到她们,卢九舌又开始打哆嗦了。
这十余乌孙骑兵冲到汉使吏士面前,警惕地望着他们,而与游牧者战斗多年的吏士们也下意识地摸向武器。
“让开!”
就在这时,一声稚嫩的命令发出,是熟练的汉话。
一匹雪白的小马走到任弘面前。
白马上是个十分年轻的少年,大概才十三四岁吧,嘴上没毛,头发是赤色的,眼睛却是黑的,显然是个混血儿。
任弘看得出来,这是一个典型的乌孙贵族,头戴豹尾毡帽,身穿皮服,脖子上挂着一大串金挂坠,再看其剑鞘、马鞍和腰带上挂满的金饰,都显示了佩带者的身份不同一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