刀疤男独自一人将几具尸体拖到了书房里,在做完这些后,他听到隔壁卧室里传来了赵思诚等人的说笑声,脸上顿时流露出了羡慕之色。
他擦了擦额前的汗珠,正欲将门关上离开时,却意外发现门后竟然竖着一把M1014半自动霰弹枪。相比于之前自己用的雷明顿M870,M1014拥有可伸缩式枪托,至少可以发射25,000发子弹且无需更换任何主要部件。
“竟然还有这种好东西。”
刀疤男如获至宝般的走上前,双手不断摩挲着漆黑的枪身;比起其他枪械,他个人尤其钟爱霰弹枪这种充满浪漫暴力美学的硬汉武器。
但很快,他似乎想到了什么,又缓缓放下了手中的霰弹枪。
在逃亡的路上,刀疤男逐渐意识到沈听澜等人的存在有多么重要。他很清楚,自从同伴死后,若是靠自己的力量,想要通关绝对是天方夜谭。
沈听澜这个人讲义气有很有原则,比起自己,他更有能力带着大家活下去。眼下武器没了可以再想办法,但若被团队舍弃,自己最后一丝生机就彻底断了。
在经过了一番剧烈的思想挣扎后,刀疤男还是决定老老实实交出武器。
此时,沈听澜正好跟凌云一起从三楼走下楼梯,刚到二层,便看见刀疤男走出书房,手里还拿着一把M1014。
“这是我刚在书房里找到的。估计是男主人留在家里用来防身的武器。”
刀疤男老老实实的将枪递给了沈听澜,后者先是一怔,随后说道:“霰弹枪你拿去用吧。”
“什么?我真的……可以吗?”刀疤男意外地抬起了头,没想到对方会将武器分给自己。
沈听澜点头:“我看你用的顺手,再说,你的作战能力在所有人里算得上数一数二。现在看来,你也想通了。所以只要你收起那些歪脑筋,好好配合我们,个人恩怨可以先放在一边。”
“谢谢你们,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。”
刀疤男信誓坦坦道:“我承认,之前跟同伴确实想过要铲除你们几个眼中钉。甚至其他人在我们眼里,也都是拿来利用的棋子。必要的时候,可以毫不犹豫舍弃。”
似乎是心中的芥蒂已除,凌云没想到刀疤男竟然会跟他们坦白自己的秘密。
刀疤男告诉二人,自己名叫王军,跟光头男来自同一个村子。他们并非二人以为的丧心病狂的劫匪,抢劫杀人也是另有目的。
在王军13岁那年,村上传来噩耗,二人在外打工的父亲都死在了一次矿难中。
“我爸离家三年在外打工,只因为矿老板还欠他一万多元的工资,便计划拿到这笔钱后,再跟老乡一起回家。可那老板迟迟不发钱,我爸跟同伴便决定边在煤窑做事,边等工资发下来。可谁知道,后来矿塌了,下矿的二十多个人,全没了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