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开房门,秦歌走到别墅自带的花园小院。
“已经春天了吗?”秦歌后知后觉。
记得上一次站在三楼阳台看向窗外时,外面还是漫天飞雪。然而眼下却是万物回春,道路两旁的树木已经有了丁点绿色。
这段时间秦歌倒也不是没出过门,只是每一次都是来去匆匆,根本没留意环境的变化。
小院前的街道上,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白人妇女推着婴儿车悠闲走过。秦歌挥了挥手,那人却好似什么都没看见一样,自顾自的从秦歌面前走过。
与世隔绝的生活。
秦歌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,虽然离群索居,但也少了普通人的烦恼,不用为外界的声音所动。
“呵,这样挺好的。”
秦歌一直认为,人类是一种很别扭的生物。
越是习惯了热闹,就越是在意他人的声音,这世上有多少人是因为别人的声音而改变了自己?
一个一直做好事的人如果做了一件坏事,就会受到万人的指责。
但如果一个坏人忽然做了一件好事,反而会让很多人感动。
秦歌活了六十多年,见过太多类似的事了。
“咦?”
秦歌忽然发现,自家的小花园竟然被打理的井井有条。秦歌明明记得,好像在很久以前,这里还是杂草纷乱的样子。
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。
客厅的沙发上,苏蔓蔓和康娜酱四仰八叉的躺着,一人手里捧个手机,脸色认真又严肃,就差整个人钻进去和游戏里的BOSS打架了。
心念一动,餐厅的椅子飞出来落在花园小院,秦歌坐在椅子上,难得的享受起了春日的阳光。
“倒是可以借托尼的海景别墅用几天,过去度度假什么的。”秦歌心里想道。
这段时间天天往地下室里钻,秦歌都快忘记阳光是什么感觉了。
“唔……还是等暖和点再说吧!”
初春的风还是有点冷,秦歌拎着椅子走进别墅。苏蔓蔓百忙之中瞥过来一眼,那眼神就像看白痴一样,看的秦歌心头火起,差点就甩去一发‘杀戮咒’过去。
将椅子放回餐厅,秦歌在沙发上坐了一会,想找几个话题聊聊,结果却发现苏蔓蔓和康娜酱没一个人搭理自己。
就算康娜酱在认主程序的作用下不得不回秦歌的话,可她的眼神却始终没有离开过手机屏幕。
哪怕一眼!
草!(一种植物)
“我去练习魔法了,晚饭的时候记得下来叫我。”秦歌说完,站起身等了一会,结果没有一个人挽留自己。
“……”
走进地下室,秦歌忽然轻笑一声,无奈的摇了摇头。
习惯了有人陪在身边,就会自然而然的在意起身边的人。原本一个人的时候也能过的很好,可当身边有了陪伴的人,就越来越不想回到一个人的时候。
想到自己成神和永生的理想……
“要杀了她吗?”在还没有彻底习惯之前。
推开魔法练习室的门,秦歌眼神闪烁。
秦歌并不是一个会委屈自己的人,在‘杀掉苏蔓蔓’和‘将苏蔓蔓变成和自己一样的人’之间,秦歌更希望选择后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