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德勒,也就是所谓的“拳石”,如今可谓是春风得意。
作为整个纽约最能打的人……起码在部分人心里是这么认为的。总之,如今的钱德勒豪斯走到哪里,都是人群中的焦点。
“瞧,那就是黑拳之王,他可是亲手打死了足足一百个人!”
“这么厉害?卧槽他看过来了,快走快走。”
收回凌厉的目光,钱德勒微微叹了口气,心情有些复杂。
“老子九十九胜的时候跟现在一样吊,那时候在外边怎么就没这么出名……这他么也算是出圈了吧!”
他此时正在布鲁克林一个干净的酒吧独饮,这是他很久以前就养成的习惯:一个人庆祝自己的胜利。
至于为什么不是在地狱厨房?
康忙,在那鬼地方他好几年前就找不到可以独处的酒吧了!
这百连胜是他一拳一拳打下来的,早在十连胜的时候,他就已经是地狱厨房的风云人物,那时候他才17岁。
历时足足五年,他终于达成了这一前所未有的成就。
但钱德勒却并没有旁人想象的那么兴奋。
对他而言,无论第多少次胜利,也只是一场普普通通的胜利而已。无论是技巧,力量还是战斗意志,钱德勒都占据绝对的上风。
在看到自己的对手时,他脑子里就只有一个想法:
“就这?你让我怎么输啊!”
从很久以前,大概三十,或着五十连胜的时候,他就已经对黑拳失去了激情。
之所以一直打到现在,单纯是因为……拳台给的太多了。
这些年来,也不是没有人暗算过他,毕竟他输掉得赔率实在是太诱人了,但钱德勒可比看上去要聪明得多,总是能化险为夷。
一句话,他早就厌倦了拳台上下的蝇营狗苟,而这种感觉在昨天达到了极致。
钱德勒下定决心要告别八角笼……去找些更结实的东西打打。
人,太脆弱了。
“敬钱德勒豪斯!敬退休的黑拳之王!”
将杯中的酒精一饮而尽,也与过去的生活告了个别,他想着自己接下来的计划。
要怎样才能挑战那些普通世界中的异常。
开间万事屋?做个赏金猎人?
或者,去找那个地狱厨房的新老大,Joker?
凭借天生的战斗直觉,从看到那个疯子的第一眼,钱德勒就知道对方不是普通人,因为普通人绝不可能带给他那么大的压力。
这一点他很自信。
不过钱德勒要的可不是戴上红鼻子当跟班,而是加入进去做一些更……有挑战性的事。
听说就连那个拯救曼哈顿的大英雄,都在找Joker的麻烦,那日子想必一定很刺激。
起码比欺负普通人要刺激的多。
如果那个小丫头都能得到一个机会,那我“拳石”上门,Joker还不得鼓掌欢迎?
就这么定了。
这主意可比当赏金猎人靠谱得多。
找到了方向,钱德勒的心情自然好了许多,他刚要问酒保再要一杯,视线里突然出现一个熟悉……却又有些陌生的身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