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,对段祺瑞来说,先充实自己解决自己的执政问题才是首要。为了参战军的钱款,他打起了向日本人贷款的主意。这也是民国初期军阀内战时的通病,像张作霖就几次向日本人借款购买军火。
对段祺瑞的招手,日本是积极响应。为了对中国贷款,乃以朝鲜、台湾、兴业三银行合组一特殊银行团,借款总额高达2.2亿日元,由日本人西原龟三经手,后来就是正史上有名的“西原借款”,这件事在历史上颇有争议。
一战成就了两个爆发户,一为美国,一为日本。一战期间,日本的对外贸易大大出超,金融实力得到显著增强,由于国内货币过剩,甚至还出现了通货膨胀现象,这是日本当时能够大量借款给中国的一个主要背景。但是西原和寺内内阁真正想要的,其实不是一笔笔地做还本付息、落袋为安的短线小生意,他们要做的是中长线大生意,是扶植段祺瑞并助其成功,以求彻底改善自“二十一条”后恶化的中日关系。西原就亲口对章宗祥说过,寺内渴望中国有一个坚强的人能够担负统一中国的重任,而这个人就是段祺瑞。
看好并支持段祺瑞执政,确实是寺内的真实意愿。此后尽管中国政坛潮起潮落,变幻不定,南北军政界也不断有新的强人出现,有的声势还盖过段祺瑞,然而寺内直到下台之前,从来也没有对段祺瑞以外的任何人加以顾盼和周旋,真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彻底且毫不动摇。
对段祺瑞的借款请求,寺内内阁几乎是来者不拒。从1917年至1918年,仅西原就一共经手了八笔对华借款,它们被统称为“西原借款”。有一次,西原在一天之内就借出三笔,每笔都有两千万日元。“西原借款”前后总计达到一亿四千五百万日元,但它还只占段祺瑞对日借款的一部分,有人统计,其总额一共达到了五亿日元(也有资料认为接近四亿日元)。这些借款表面上系由台湾银行、朝鲜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承借,但实际都是由日本政|府从国库预备金内拨出的钱。
为掩人耳目,借款大部分以交通、银行、铁路、林矿、电信等名目签约。“西原借款”中的八笔借款有五笔都假借了办交通事业的名义,其数额达到九千万元。其操作过程,一般是经办的中国交通部先收钱,然后再“借”给财政部,用于弥补各项军政开支的缺口。
叶恭绰身为交通次长,认为钱是用交通部的名义借来的,还本付息是交通部的责任,因此主张将借款留在交通部专款专用,以便今后“业务发展,盈利增加,还有归还的希望”。他亲自去见段祺瑞,提出:“这样的借款在经济上毫无计划,借来的钱随手用掉,将来怎样还本付息?”
段祺瑞对此并没有什么表示,只是说:“财政部当有统筹的办法。”
财政部是用钱的部门,哪有什么统筹或赚钱的办法。叶恭绰断言:“总理,这样做,西原借款本利最终都将落空,到时候我们拿什么来还呀?”
段祺瑞不是糊涂虫,对这些都是很清楚的。事实上,他开始打算借的时候就没打算还,他经常跟身边人说的是:“咱们对日本,也就是利用一时。这些借款,谁打算还他呀?到时候,一瞪眼完了。”
段祺瑞之所以敢于“一瞪眼完了”,是因为包括“西原借款”在内的所有日本借款本身存在可以利用的漏洞。它们的借款条件很低,都是以电线、森林等有名无实的东西作为抵押品,等于是空头支票,就算中国政|府最后不还款,日本债权方面对于约定担保品也无法进行处分----电线、森林之类的根本就无法变现!
事实上,历史上中国政|府后来真正还清的借款只有一笔,那就是“西原借款”中的第一笔交通银行借款,其余都变成了“大滥帐”。按照借款合同,日方全部是实足交款,未取回扣和佣金,后来又连本利都未能够收回,从这个角度上讲,相当于日本政|府是在用自己国库的钱支付中国政|府的开支,中方确实是占了大便宜。
当然,身为总理的段祺瑞自己是不会签署这种协定给政敌当靶子的,他要留着有用之身超脱事外,以便有伸缩余地,这就害了对日借款的经手人曹汝霖、陆宗舆、章宗祥,五四运动时他们都成了当年举国皆知的“卖国贼”。段祺瑞那时因已下野,倒避过了这一段公案。
不过日本人也还是从中赚到一些甜头,中国因西原借款所损失的有:吉长铁路、吉会铁路及满蒙四路均被抵押;无线电台、有线电信事业管理权的让与;吉林、黑龙江两省金矿及森林的让与;山东济顺、高徐二铁路的让与;山东问题换文的损失;中国参战军必用日本军官训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