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说文》有云:县,系也。从系,持县会意。
县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地方行政区划机构,除了春秋时一度出现过县比郡大的例外,它一直是最基层的建制;在庞大的国家机器中,看上去竟是那样微不足道,所以把“芝麻官”这个别号赠给主持县政的官员,倒也是顺理成章的。
别看县官的品位越往后越降格,可是做皇帝的却对其人选和作用越来越重视。比如汉朝时,尽管有“郎官出宰百里”之语,有资历的尚书郎方能出任县令。封建时代皇权不下乡,县级是最小也是最重要的行政单位,肩负着上系朝廷、下衔乡里的重担。到了明清,朝廷有六部,县有六房,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做得好了,县官又称“父母官”;做得不好,就是“破家知府,灭门县令”,可见其权力之大。
即使在现代,县级单位仍然是国家行政运转的基石。凡是中|央有的部门,县级基本都有,而且很多情况下会倍增。后世党和国家的领导人、以及省部级的高官,绝大多数都经历过县委书记这一职务的锻炼。与老爸愉快地达成君子协定后,张汉卿鼓足干劲,倾全力对新民进行全方位的行政试点,他的抱负,终于可以大展了。
它的结果将决定中国的未来,因为他的发起人是少帅。
在建党之初,他就在《人民党地方组织条例》中明确了党政官职的规划。将来,省市县乡四级政|府都是党委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。以奉天省委为例,远期架构是设省委书记、省委副书记兼省长这三驾马车。专职副书记这一正二副三位书记,这也是后世经过无数次经验积累的好架构,既减少冗员又能减少内耗。作为党对政|府以及对立法会议的控制,省委书记都例兼省议长。
副书记专职负责党群,既有人事权,又例兼管公共安全和联系公检法司。另外党内的组织部长、宣传部长、纪委部长都是当然的常委。由于书记的职责在党外主要负责团结其它党派与公共关系,即控制各级议会的方向,特设统战部长为其主要助手,但一般不入常。
政|府中的常务副省长、一位副省长也都是天然的常委,还有一位省委大管家的秘书长、省会城市的党委书记外加省警备区司令共11位常委。这个将成为定制,除非中|央常委会特别批准,没有例外。
所有的下级党委常委人选由上级党委会决定,而组织部长、宣传部长、纪委部长都接受同级书记和上级的同类机构双重领导,以最大程度避免党政一把手的绝对权力。特别是管党内纪律的纪委部长,张汉卿的职务设计要求是:既能有效防止同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腐败,又能被有力地约束防止内部腐败。
一个创新是,在11个常委制度下,每位常委都有自己兼管的业务,对自己的分管人事有极重要的提名权,这样可以在人事权上牵制一把手的插手。另外,凡是组织部、纪委部提出异议的人事案,被强行表决通过的,一旦事后证明在此期间有问题的,所投票赞成的常委负连带责任。这样,对于带病提拔的人员,掂量着自己的乌纱帽,很多人很多时候会仔细考虑风险的吧?
这些大方向上的思索此前只是纸上谈兵,现在,在新民县,都将成为现实并检验着这套制度。
同人民党组织办法规定相一致,新民县政权机构也将采用皿煮集中制。与省级的11个常委制相衔接,县级同样设立11个常委。
行政架构的建设的原则是能合并的合并,能减少的减少,原则上将来可以随着人口的增加酌情等比例增加办事人员,但机构不要更换太多。要知道冗员历来都是大问题。编制反复向来是中国行政也是世界行政史上的大难题,几乎世界每个政|府的组织机构都不能例外,特别是中国建国后行政机构改革陷入精简--膨胀--再精简--再膨胀”的怪圈。特别是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时,为了“抢”占一个指标,很多省市县不管条件如何都圈地建工业区、自贸区、试验区,以便多些行政名额,或者级别能借机往上面动动。这不是编制的问题,是人的问题。
张汉卿觉得办法是人想出来的,将来某位兄弟要扩充编制?好,先向组织报告下理由,在公务员与公民的比例不能突破的原则下,可以适当调整单位架构。但是要破线,那就要解释为什么前任可以做得好好的,是不是能力不足?组织部考虑要换人了!关系到乌纱帽,不信还敢乱来!